在2024-2025学年第二学期前四周教学活动中,24级通信工程专业冉林鑫累计旷课数已达12学时,违反了学校教学管理规定。
根据《南阳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第三章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,因冉林鑫同学仍在处分期,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,给予冉林鑫严重警告处分,处分期限为8个月。
希望全院同学以此为戒,端正学习态度,严肃学风学纪,不旷课、不迟到、不早退,自觉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!
信息工程学院
2025年3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