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前十三周教学活动中,24级通信工程专业徐佳琪累计旷时长已达20学时,22级通信工程专业王吉圣累计旷课时长已达10学时,22级物联网工程专业宋昊龙累计旷课时长已达10学时,22级物联网工程专业邓涵累计旷课时长已达10学时,严重违反了学校教学管理规定。
根据《南阳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(南理工字[2023]94号)文件第二十八条规定,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,给予徐佳琪严重警告处分,处分期限为8个月。给予王吉圣、宋昊龙、邓涵警告处分,处分期限为6个月。
希望全院同学以此为戒,端正学习态度,严肃学风学纪,不旷课、不迟到、不早退,自觉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!
信息工程学院
2024年12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