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工程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联络员制度

作者:时间:2022-01-02点击数:

为全面掌握我院师生思想动态,了解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及亮点做法,及时准确发现意识形态工作领域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,根据《中共河南省委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领域责任追究的决定》(豫发{2021}25号)文件要求及南阳理工学院《关于建立意识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》,信息工程学院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联络员制度,具体内容如下:

一、提高思想认知,切实重视意识形态联络员工作

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、关乎道路、关乎国家政治安全的重要工作,联络员务必高度重视,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。联络员起上传下达作用,及时传达中央、省委、市委及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安排,切实保障工作落实到位。

二、明确主要责任

1、联络员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师生思想动态调研和风险隐患排查,提醒学院领导班子召开意识形态研判会。

2、形成调研报告(含问题清单、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),在每季度末报送学校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,每年根据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做法、工作成效等内容形成意识形态年度报告。

3、学院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,党委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,党委书记要对调研报告及总结报告严格把关,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。

三、主要要求

1、要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和全面性。报送信息要全面客观反应学院的意识形态工作实际情况,对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化解情况要有事例、数字支撑。

2、要求信息报送质量和时效性。报送信息要突出中心、抓住重点,简明扼要,有重大意识形态情况要立即上报。

3、严肃工作纪律。对于重大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及时上报,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。经学院党委商讨决定,确定关阳为意识形态联络员,分管领导为党委副书记白秋阳。

信息工程学院党委

2022年1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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