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2024-2025学年第二学期前十周教学活动中,23级物联网工程专业代宇轩累计旷课数已达10学时,23级物联网工程专业钟贺鹏累计旷课数已达10学时,违反了学校教学管理规定。
根据《南阳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第三章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,因代宇轩同学仍在处分期内,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,给予代宇轩记过处分,处分期限为10个月;给予钟贺鹏警告处分,处分期限为6个月。
希望全院同学以此为戒,端正学习态度,严肃学风学纪,不旷课、不迟到、不早退,自觉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!
信息工程学院
2025年4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