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信息工程学院王路豪等人的处分决定

作者:关阳时间:2024-10-14点击数:

王路豪,男,群众,河南许昌人,学号2209955020,信息工程学院2022级物联网工程专业学生。龚伟涛,男,群众,贵州安顺人,学号 2309755037,信息工程学院 2023 级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。以上两位同学在本学期第一周至第五周期间旷课学时累计14 学时,不遵守学校管理规定,构成违纪。

根据《南阳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(南理工字[2023]94号)文件第二十八条规定,经研究决定:给予王路豪、龚伟涛警告处分,处分期为6个月。请其他同学引以为戒,自觉遵守教学管理规定。

信息工程学院

2024年10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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